有關公告本縣新版「學校午餐食材驗收表單」及「油品使用量表」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109學年度第ㄧ學期營養師期初會議辦理。
二、有關本縣學校午餐驗收表單修正如下:
(一)因應吉園圃標章停止使用,將學校午餐驗收記錄表中「食材認證標章(四章一Q)」欄位修改為「食材認證標章(三章一Q)」,另驗收記錄表中「非包裝食品-顏色是否有異」修改為「非包裝食品-顏色正常」,「非包裝食品-是否有異味」修改為「非包裝食品-無異味」。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107年3月14日衛授食字第1091300397號函公告修正「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將學校午餐驗收紀錄表備註2.修改為:「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之包裝食品包含:水、生鮮產品、茶葉、香辛料及滷包、 鹽及其他食品之熱量及營養素含量皆符合「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行事項」得以「0」標示之條件者等六類。
三、另本縣國中/小每月油品使用量表原計算公式中「廢油/剩餘量」易造成誤解,將修改為「平均每人每日用量(g)=(進貨量-剩餘量-廢油)÷合計人餐數×1000,並於表格中將兩項分別紀錄。
四、檢附新版「學校午餐食材驗收表單」及「油品使用量表」各1份。
一、依據本縣109學年度第ㄧ學期營養師期初會議辦理。
二、有關本縣學校午餐驗收表單修正如下:
(一)因應吉園圃標章停止使用,將學校午餐驗收記錄表中「食材認證標章(四章一Q)」欄位修改為「食材認證標章(三章一Q)」,另驗收記錄表中「非包裝食品-顏色是否有異」修改為「非包裝食品-顏色正常」,「非包裝食品-是否有異味」修改為「非包裝食品-無異味」。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107年3月14日衛授食字第1091300397號函公告修正「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將學校午餐驗收紀錄表備註2.修改為:「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之包裝食品包含:水、生鮮產品、茶葉、香辛料及滷包、 鹽及其他食品之熱量及營養素含量皆符合「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行事項」得以「0」標示之條件者等六類。
三、另本縣國中/小每月油品使用量表原計算公式中「廢油/剩餘量」易造成誤解,將修改為「平均每人每日用量(g)=(進貨量-剩餘量-廢油)÷合計人餐數×1000,並於表格中將兩項分別紀錄。
四、檢附新版「學校午餐食材驗收表單」及「油品使用量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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