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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頒訂定「新竹縣立中小學暨幼兒園廚工管理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同時停止適用本府101年2月2日府教體字第1010015337號函修正之「新竹縣中小學臨時人員管理要點」,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要點係為管理本縣午餐公辦公營國民中小學暨縣立幼兒園辦理學校午餐之廚工,全文計十五點並含附件兩類,請各校(園)應本權責依要點規定辦理廚工進用及考核管理等事項,爾後亦免報府備查。
二、旨揭要點得於本府網站(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法規公告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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