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學校營養午餐辦理相關事宜,詳如說明,請 貴校確實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3年4月23日召開之102學年度第二學期營養師期中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有關審計室審核學校午餐業務共同缺失情形,請 貴校加強督導管理並依契約確實履約執行:
(一)部分學校供餐內容發現不潔或不應有之物等異常事件,請確實填報「異常處理紀錄單」(附件一)並依契約規定落實記點或扣罰違約金,以確保午餐衛生安全並提升午餐品質。
(二)廚房工作日誌亟待落實填報並妥予保存:廚房各項表單請確實填寫並保存。(三)駐校營養師差勤管理,核欠周延:請貴校加強查核委外廠商駐校營養師差勤並做紀錄。
(四)每日供應之午餐食物應密封保存一份(每項菜重量需足二百公克),冷藏於攝氏零至七度之冷藏設備內四十八小時,並應防範遭受污染。
(五)依據新竹縣國民中小學辦理學校午餐工作要點(附件二)規定:各校應設午餐工作委員會,每學期應召開委員會議至少一次,必要時得由主任委員召開臨時會議。本委員會會議之決議,應有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三、學校販售食品自主管理檢核表(附件三)依據教育部版本修訂填寫頻率為每周一次。
四、為利學校菜單資訊透明化,本縣午餐食譜一覽表(附件四)除了要求詳列每日菜單主食材外,並新增「烹調方式」,以利學生及家長了解營養午餐相關資訊。
五、上述表單置於本縣午餐教育網供學校下載使用,請務必配合辦理,以維護學童營養午餐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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