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5月食譜審查公告
100.5月食譜未送審學校
(截至100.5.19 pm13:00 未送審學校如下)
◎ 一百年五月食譜未送審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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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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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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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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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山、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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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年五月食譜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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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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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符合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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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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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譜格式不符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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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錦屏國小
2. 尖石國小
3. 湖口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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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使用公告編號19207之空白食譜並以A3紙列印一份每月20日前寄送至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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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詳列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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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和國小:食材內容過於簡略,例:關東煮、三杯雞、香菇油飯鮮菇湯,未詳列食材。
2. 華興國小:食材內容過於簡略,例:蝦仁三色豆、香菇羹、肉骨茶湯、黑胡椒豬柳、螞蟻上樹、宮保雞丁,未詳列食材。
3. 碧潭國小
4. 文山國小
5. 新樂國小
6. 大肚國小:例:5/2 5/30甜不辣,未註明料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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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食應富有變化,不應只供應白米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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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枋寮國小
2. 五龍國小
3. 照門國小
4. 枋寮國小、內灣國小:建議主食可添加糙米、胚芽、燕麥或南瓜、地瓜。
5. 鳳崗國中
6. 照門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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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供應水果、鮮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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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坪國小:食譜未註明供應水果及乳品次數。
2. 尖石國小:未供應100%乳品
3. 嘉興國小暨義興分校:五月僅供應一次100%乳品。
4. 新樂國小:5/4優格?
5. 新光國小:未供應100%乳品
6. 橫山國小:5/10 5/24優格
7. 埔和國小:5/10優格
8. 嘉興國小:只供應一次鮮乳
9. 大坪國小:未供應水果、鮮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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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午餐供應原則,每月至少提供兩次100%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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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符合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之飲品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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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橫山國小:5/10、5/24優格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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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94年10月6日台體(二)字第0940107043C號、衛署食字第0940406833號公告,國中以下學校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提供七種液態食品,目前並不包括固態優格、奶酪及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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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特餐除主餐外應提供兩菜一湯(含一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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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山國小
2. 新城國小5/4
3. 富興國小:週三特餐皆只有一湯一主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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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午餐為三菜一湯,每週特餐部分除主餐外請至少提供二菜一湯(含一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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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之營養素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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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東光國小:5/18特餐供應菜色過於簡單且青菜不足。
2. 華興國小:5/2菜色過於簡單且青菜不足。
3. 中興國小:5/25供應奶黃包及大亨堡,副菜一為薯香肉絲,與主食類份數不符。
4. 松林國小:5/31青菜不足,請調整馬拉糕。
5. 文山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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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量及三大營養素應符合教育部公告學校午餐食物及營養素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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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色應多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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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豐田國小:1)菜色重複性高,重複品項-苦瓜鹹蛋、紫菜蛋花湯、味噌湯、餛飩湯、筍片大骨湯。2)5/16-5/19每天皆有魚肉半成品,例:貢丸、甜不辣、香腸、魚羹。
2. 東安國小:花生麵筋重複,5/11魚肉半成品過多。
3. 華興國小:菜色重複性高:花生香菇麵筋、酸辣湯、九份地瓜圓、三杯杏鮑菇。
4. 瑞興國小:1)菜色重複性高,重複品項-維他命湯、三鮮菇湯。2)主食應富有變化,不應全是白米飯。
5. 福龍國小:1)建議肉類應變化2)菜色重複-燴香菇素羹
6. 嘉興國小:1)菜色應多變化2)菜色重複-番茄炒蛋及菜脯蛋各重複3次 3)5/12當日供應吻仔魚炒蛋及番茄炒蛋. 4)湯品使用過多魚肉類加工品.
7. 新埔國小:1) 菜色應多變化2)菜色重複-咖哩雞、滷蛋
8. 新城國小: 菜色重複-花生麵筋重
9. 芎林國小:1)主食應多變化,可添加五穀或地瓜等;甜湯應多變化 2)甜不辣使用頻繁
10. 田寮國小:1)菜色經常重複-瓜子肉、炒三鮮;蛋類菜色頻率過高。
11. 石磊國小:5/11-5/13副菜皆為炒蛋。
12. 雙溪國小:貢丸、魚羹、甜不辣頻率高。
13. 鳳崗國中、五峰國中:蛋類菜色頻率過高請改善,請使用2-3種食材混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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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學校午餐食物及營養素基準:國小1-6年級“蛋豆魚肉類-每日2份”,魚肉類替代品每日不得超過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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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項:
1. 食譜設計請少用魚肉代替品,依據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其魚肉類代替品每日不可超過0.5份。魚肉類代替品如下列:火腿、肉羹、魚丸、貢丸、甜不辣、香腸、貢丸、甜條、魚板、蟹肉棒等。
2. 同樣是豆類製品的〝麵筋〞,其脂肪含量高(每20公克即120大卡),非優良蛋白質來源,請儘量少供應。
3. 菜色應多變化,每月以不重複為原則。
4. 食譜請於每月20日前報送下個月午餐食譜,格式請依附件表單填寫(公告編號:19207),並以A3紙列印一份,郵寄或親送教育處體健科 營養師廖文真。
5. 教育處營養師將至各校進行午餐抽查,請各校務必詳實填列食譜內容。
6. 供應冷藏鮮乳,請注意離開冷藏時間勿超過1小時。
7.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團膳使用牛肉為食材及其製品時,需要求廠商明確標示原產地。
8. 每週供應之特餐,食譜設計及供應基準應符合『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94822台體(二)字第09400114828號函。
9. 與承包商之契約內容請勿擅自變動,以免爭議。
體健科營養師 廖文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