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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重申!!!午餐補助對象~~~學生、校長、午餐執行秘書、導師、廚工!!!!

1)午餐補助對象~~~學生、校長、午餐執行秘書、導師、廚工(980211開始生效)!!!!

2)其餘教職員工若用餐事實請本於誠信原則,需確實繳交午餐費!如經審計室或本府查帳有應繳未交情事,係屬不當得利,請各校校長及總務主任確實督導以免發生有應繳未交情事

3)供應國中小學生免費營養午餐係本縣重大教育政策,亦為所有教職員之職責,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校用餐,亦應完成學校指派之午餐工作並依據出差勤規定辦理,不得以未在學校用餐為由拒絕協助學校午餐教育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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